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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中维护农村妇女权益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我国农村妇女已占农业生产力的65%以上,是推动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力量,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能否获得有效保障,关系着农村深化改革的平稳进程,关系着农村妇女积极性的活力迸发,关系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全面落实。当前,我国正在进行试点,通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依法保障农民对所承包耕地自主经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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