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贸易救济》 >GATT最惠国待遇规定是否适用于政府采购措施?——从美国限制若干政府部门采购中国信息技术设备说起

GATT最惠国待遇规定是否适用于政府采购措施?——从美国限制若干政府部门采购中国信息技术设备说起

         

摘要

一、问题2013年3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2013财年综合继续拨款法案》,其中规定美国商务部、司法部、国家航天航空管理局、国家科学基金会在购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控制或补贴的一个或多个实体所生产、制造、组装的”信息技术设备之前须评估采购可能带来的“网络间谍和破坏危险”并报告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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