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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农民基本医疗服务费用

         

摘要

对旬邑、东兰及施秉3个贫困县农民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门诊及住院医药费的研究表明。3个县的次均门诊费用,村卫生室分别为5.3元、5.5元及 1.8元,乡卫生院分别为10.3元、7.7元及3.3元,县医院分别为13.3元、8.4元及9.0元;3个县的次均住院费用,乡卫生院分别为128元、117元及111元,县医院分别为461元、325元及342元。1993年人均医药费用,旬邑县60.2元、东兰县25.7元、施秉县13.0元,分别占农民人均净收入的9.2%、4.0%及2.6%。3县农民人均门诊医药费用分别为41.1元、16.4元及5.3元,人均住院医药费分别为19.1元、9.3元及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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