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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性的形而上学及其实践运用——对政治哲学的方法论反思

         

摘要

当代正义研究,特别自罗尔斯以来正义研究的重心是实质性或规范性正义问题。笔者丝毫不认为此类问题不重要。只是人类进人现代社会以来,经过长期的斗争和反复变革,诸如正义、自由、平等、民主之类的价值已经基本构成了"一个文明社会的道德地平线"。在这个意义上,只要一个社会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道德地平线,关于规范性正义的各种论争基本上就属于一个范式的家族内部之争。按照罗尔斯的基本构想,规范性正义是一种关于作为正义主体的人以及关于正义所分配的利益的构想,它不依靠任何超验的前提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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