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军法》 >依法保障军人公民权益的重要举措——军人居民身份证立法侧记

依法保障军人公民权益的重要举措——军人居民身份证立法侧记

         

摘要

在全军和武警部队广大官兵的热切企盼之中,2007年10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以军事行政法规的形式,正式公布了《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心爱护人民子弟兵的重要体现,是全国全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的实际步骤和重要举措。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