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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摘要

2006年元月5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传来喜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阳光”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阳光继获得中国名牌和国家质量免检产品之后,获得的又一项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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