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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出庭律师制度

         

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着律师资源严重浪费的问题,近几年来尤为突出.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由于制度不完备、不落实导致的律师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的资源浪费;其二是,由于相当一部分律师缺少业务而几乎处于"闲置"造成的资源浪费.有人说:"我国律师是高收入阶层",这不符合我国实情.事实上:约五分之三左右的律师的收入不及同龄的公务员;约有四分之一的律师,其年纯收入达不到8000元人民币,其主要原因是缺少业务.人们都称律师(司法)资格考试为"中国第一考"(是难度最大的考试),但每个人都通过了这种考试的律师群体,却存在着这么严重的资源浪费,这不能不引起律师管理界的高度重视.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拓宽律师的业务领域,尤其是律师的专项业务领域;二是落实律师业务等级,优化律师资源配置,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出庭律师制度.对前者,笔者将以另外的方式提出建议,本文就第二种途径略谈浅见.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 |2005年第5期|80-81|共2页
  • 作者

    张耀武;

  • 作者单位

    河南经源律师事务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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