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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共同体片论《律师文摘》2003年第4辑卷首语

         

摘要

法治是一种传统,是经过长时间积累产生的.中国原本有一种法制传统,但这种法制传统并不是"法治"的传统,中国法制建设和改革的取向逐步形成"法治",才能使之成为传统.法治社会的基础是多方面的:整个社会法律至上的意识,完善的法律体系,有一个积累一段时间根植于社会的法治传统,高质量和讲究效率的司法审判体制等,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科学、完善、良好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共同体正是法治传统的基石.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 |2004年第1期|53-53|共1页
  • 作者

    李曙光;

  • 作者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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