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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司法解散:《公司法》中说不出的痛

         

摘要

<正>缺钙缺铁的《公司法》 公司是由股东们依据《公司法》之规定合意创造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通常公司的存在有股东们事先确定的期限(某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规定公司可以无期限地存在,法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最长寿命为99 年并于届时可申请延长),公司的经营期限届满就意味着公司寿命的终结。在《公司法》上,公司因各种原因彻底结束其存在状态的事实或行为被称为解散。由于公司在存在期间,负载了众多的社会关系,公司除通过正常的途径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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