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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湿地公园保护立法研究

         

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通过的《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是城市湿地公园保护的最高准则,各省实施的湿地保护条例没有城市湿地公园保护条款,亦无专门立法.中国现有城市湿地公园保护立法的不足主要体现在立法层级不高;《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大多是宏观性规定,条文含糊、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对城市湿地公园的分类和定义不清,地方保护制度缺位;城市湿地公园的管理主体不明,职责不清.实现城市湿地公园的有效保护和治理,应当制定一部全国性的立法规范;地方立法应当因地制宜定实施细则;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应当“因园制法”和“一园一办法”;立法应当明确破坏城市湿地公园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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