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园林》 >遗产资源所有与占有——从出让风景区开发经营权谈起

遗产资源所有与占有——从出让风景区开发经营权谈起

             

摘要

针对最近我国西部有些地区提出的出让自然文化遗产地(本文主要讨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的开发经营权,从理论上分析自然文化遗产资源公有产权存在的必要性,指出:拥有开发经营权实际上拥有了遗产资源的使用权和占用权,这也是一种资源所有的形式.这不仅在实质上改变了遗产资源的公有产权,而且可以进一步形成分割遗产资源的利益主体.这种政策将对我国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资源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