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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新闻单位的合法权益

     

摘要

最近,本刊编辑部收到河北省承德市热河晚报刘瑞丰同志的来信,信中提及该报一场由于权威机构提供的材料失实造成新闻失实引发的官司。不少新闻单位反映,他们那里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这样的失实,新闻单位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不少人关心的问题。我们将这封来信和两篇相关的论文一并编发,供新闻界同行参考,并欢迎大家就此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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