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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赏识的“中共中央一支笔”

         

摘要

胡乔木,一位知名度甚高而透明度甚差的人物。1912年6月1日生于江苏盐城,1992年9月28日卒于北京。他从1941年2月起担任毛泽东秘书(初为文化秘书,后为政治秘书),直至1966年6月“文革”爆发,前后达25年之久。他被誉为“中共中央一支笔”,参与起草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如《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等等。“文革”后,著名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出自他的笔下,《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亦由他主笔……他曾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央书记处书记直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然而,迄今为止,除了几篇简历式的文字外,极少涉及他的身世。本文作者采访了胡乔木夫人谷羽、子女、秘书及有关人士,查阅了大量文献,写出《毛泽东的政治秘书胡乔木》一书。此书尚在写作之中。现从作者手稿中选出部分章节,由本刊首次刊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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