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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损伤神经学分类国际标准(2000年修订)

     

摘要

@@ American Spinal Injury Association(美国脊柱损伤协会,ASIA)rnInternational Medical Society of Paraplegia(国际截瘫医学会,IMSOP)rn关骅石晶郭险峰王德成姚爱明(译校)rn第5版前言rn本手册内容为脊髓损伤神经学分类国际标准第5版.1996年该标准第4版公布后,国际社会中研究脊髓损伤的临床医师和科研人员给脊髓损伤神经学分类标准制订委员会提出了大量意见、问题和建议.本委员会慎重修改了标准,所有主要的修改均有客观依据.委员会认识到,尽管总会有一些脊髓损伤的病例似乎不适合本标准,但本标准应能适合大部分病例的分类.rn2000年现行标准的大部分修订目的是使原标准更加明确,其中2处重要修订需加以注意.第1处修改涉及到不完全性运动损伤的定义.在旧版标准的参考手册中,对不完全性运动损伤的定义是模糊的.它将不完全性脊髓损伤定义为"损伤平面以下(保留有)3个或更多的运动节段”,且未明确是感觉、运动或神经学的平面,"和运动功能在运动损伤平面以下多于2个平面” .先前的版本将不完全性脊髓损伤定义为损伤平面以下残存多于3个平面.由此,第5版标准对此做了修订和解释,定义为不完全性运动损伤的患者,必须为不完全性感觉损伤且有肛门括约肌的自主收缩或运动损伤平面以下保留有多于3个节段的运动功能.rn第2处主要的改动是将功能独立性评定(FIM)删除.虽然这项功能评定对更完整地评定脊髓损伤患者很重要,但是委员会认为FIM的认定尚不成熟.虽然FIM是一个很好的功能障碍测评方法,但尚无足够的文献证明FIM优于其他功能障碍测评方法.况且,现版标准的目的在于进行神经学分类.委员会认为,如果有一个被认可的功能评定系统,那么,可制定一个独立的功能评定标准.rn神经学标准委员会欢迎来信提出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提供新的相关经验性数据资料,使该国际标准更加精练,同时使该标准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和有效性.rnASIA神经学标准委员会主席rnRalph J. Marino,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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