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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协商情形下肉类加工企业与养殖户间的交易契约设计

         

摘要

建立了双方无法承诺不再进行协商情况下的契约模型,研究表明:①养殖户和企业对合作剩余差额的均衡份额是双方折现因子、契约事先规定的分配比例的函数.当再协商次数有限时,若双方的提议都被拒绝,事前的讨价还价能力越高者,其均衡份额也就越大,但是当再协商的次数趋于无穷大时,双方的均衡份额均趋于一个常数,此时双方事前的讨价还价能力高低将无法影响双方的均衡份额.②契约再协商可防止双方在信号传递机制中出现的机会主义行为,双方的支付组合位于帕累托效率边界上,但是双方事前的专用投资及养殖户的努力水平却低于最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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