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 认真履行告之义务

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 认真履行告之义务

摘要

<正> 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在患病时应该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之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向患者履行告之义务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法定义务。患者知情同意权的真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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