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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化妆品厂用甲醇配制花露水案例的调查

         

摘要

1994-05-05上海市闵行区卫生防疫站对华夏化妆品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生产的片仔癀花露水由含高纯度甲醇的工业酒精配制,致使花露水中甲醇含量高达46%,严重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有关规定。针对这一情况,该站及时作出了监督处理,并提出建议:为了确保化妆品的安全卫生和消费者的利益,化妆品厂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卫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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