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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作者”还是“通信作者”

         

摘要

在标注论文作者中的联系人时,应该用"通信作者",而不是用"通讯作者"。在《通信科学技术名词》中"通信"的释义是:"按照达成的协议,信息在人、地点、进程和机器之间进行的传送,曾称‘通讯’。"《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中"通信"的释义是:"(1)用书信互通消息,反映情况等……(2)利用电波、光波等信号传送文字、图像等……旧称通讯。"可见,原来使用的"通讯处""通讯作者"等,现在都应统一为"通信处""通信作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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