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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证物不符'

             

摘要

@@ 2008年1月1日,新出台的<动物防疫法>,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人员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依据,较之旧<动物防疫法>内容更完善,职责更明确.使我们从事动物卫生监督的执法人员能有法可依,提高了执法过程中的可操作性,严厉打击了各种动物卫生违法行为.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一个案件,即"证物不符",在新的<动物防疫法>中没有明确这种违法行为,也没有设定法律责任.

著录项

  • 来源
    《畜牧兽医科技信息》 |2011年第6期|32|共1页
  • 作者

    于晓辉; 高凤宏;

  • 作者单位

    辽宁省西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西丰,112400;

    辽宁省西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西丰,1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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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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