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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新修订内容问答

         

摘要

<正>问:党的地方委员会组织是如何产生的?答:党的地方委员会由同级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党的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由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会)选举产生,由党的地方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组成。问:党的地方委员会由哪些成员组成?答:人选应当包括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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