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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盗窃之否定与程序意义被害人之提倡——就龚某盗卖房屋案对杨兴培教授商榷的回应

     

摘要

引言:背景与问题 针对实践中发生的一起盗卖房屋案例,笔者撰写了《合同诈骗与表见代理之共存及其释论》(以下简称“释论”)阐述个人意见,认为本案刑法上应构成合同诈骗罪,民法上符合表见代理要件,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刑法上的合同诈骗与民法上的表见代理可以共存。

著录项

  • 来源
    《犯罪研究》|2013年第1期|63-69,75|共8页
  • 作者

    吴加明;

  • 作者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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