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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临床“见死不救”案引发的法律思考——关于《侵权责任法》第56条的讨论

         

摘要

案例:刘某,长期游手好闲且经常酗酒,2010年10月14日晚醉倒在街头,后因发生大面积脑出血而昏倒在地,经路人呼叫120急救车后被送到附近某三甲医院。入院时刘某已陷入深度昏迷,急行CT检查发现大脑右侧颞叶出血,情况危急,需紧急进行手术治疗。医院遂及时与患者的两位姐姐取得联系,在医务人员将刘某的病情向两位亲属进行充分告知后,亲属因故拒绝为刘某办理住院手续,并签字同意放弃治疗,医生不得已只能将刘某收入急诊观察室进行保守治疗。在经历了数小时的药物治疗后,刘某因脑出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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