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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患心脏病伴心脏性哮喘可否用吗啡?

         

摘要

此类病人的治疗主要用速效毛地黄类强心药、静注氨茶碱、快速强效利尿剂及吸氧等,一股以不用吗啡为宜,对患有肺原性心脏病的孕妇更是如此。如系其他心脏病(如高血压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必要时,可小量使用吗啡,应该注意女性病人用吗啡后易发生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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