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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发生的文字书写错误

         

摘要

书法作品不能简繁体混用,应成为书法创作中的一个严格的使用标准。试举书法创作中经常性发生的五条文字使用错误。1.误写的字:把'藉'写成了'籍''雨'写成'両''季'写成了'(禾于)'等。2.错写的字:'证'写成'証','骄'写成'(馬乔)'等。3.错换的繁体字:当姓讲的'于'错为'於',当'我'讲的'余'错为'餘',当'太后'讲的'后'错为'後',当'一只'讲的'只'错为'祗',当'仅仅'讲的'只'错为'隻',当'头发'讲的'鬟'错为'發',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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