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水运》 >论无船承运人的识别标准

论无船承运人的识别标准

         

摘要

由于货运代理公司在国际货物运输中的双重角色,以及我国现行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尽一致,造成了在司法实践中对无船承运人识别的困难。为此,可以以下5个方面为识别标准:合同约定、以收入取得的方式、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的签发、具体业务行为、交易习惯和交易历史,依此便可进行有效识别。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