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城市金融》 >工商银行三台县支行采用一个单位多所办理代发工资的做法

工商银行三台县支行采用一个单位多所办理代发工资的做法

         

摘要

工商银行四川三台县支行从1987年7月开始,先后在9个单位试行代发工资业务。参加工资转储的职工1928人,每月转储工资193678元。由于过去是一个单位集中到一个储蓄所办理存取款,不仅增大了储蓄所的柜面压力,职工存、取款等待的时间较长,而且由于职工居住分散,在城南住家的要跑到城北取款,群众感到很不方便,许多职工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