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钨业 >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有新规定

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有新规定

     

摘要

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和税务总局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作出新的规定。主要内容是: 一、国有企业在转为股份制企业经营时,要清查企业财产,清理债权、债务;对国家资产所有权界定和资产要进行评估,不得低估其价值,不许以任何方式将国有资产权转为其他股东所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