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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以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摘要

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笔者认为规定还有待完善,本文就此谈一下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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