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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付实现制变更为权责发生制的实务探讨

         

摘要

会计核算基础有两种: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前者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后者则适用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在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中,使了使改制前后的账务能够有效衔接,以保持会计核算的连续性,会计核算必须由原来的收付实现制变更为权责发生制;新旧《事业单位制度》对事业单位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交易或事项规定有所不同的情况下,也可能会出现会计核算基础变更的问题.笔者以事业单位改制为背景,以收入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为例子,阐述了收付实现制变更为权责发生制的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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