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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我国粮食增产增收的财税政策探讨

         

摘要

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必须物品,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保障和基础。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农业实行“多予少取”或只予不取“的高补贴低税负或无税收的财税政策。我国政府历来重视粮食生产,近十年来实行了一系列支农惠农财税政策,包括减免农业税,取消烟叶税以外农业特产税;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和有关农业技术培训业务免征营业税;对谷物、蔬菜、油料、薯类、豆类等农作物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培育以及农业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农机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和农林牧渔业服务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化肥、农药、农机和农膜和种子继续免征增值税。在财政方面,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通过税收手段合理调节化肥出口,控制农资价格过快增长,对重要产粮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等,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粮食生产取得了连续9年增长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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