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三峡建设 》 >招标选择建设监理单位的评标方法

招标选择建设监理单位的评标方法

             

摘要

为了促进工程建设监理制的健康发展,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5年9月颁发了《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并于同年12月建设部和国家计委颁发了《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这两个法规文件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建设监理制由试行阶段转入全面推行阶段。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转轨,规范选择监理单位的行为,《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明确指出,“项目法人一般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