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与自愿招标项目的法律适用对比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与自愿招标项目的法律适用对比

         

摘要

法律乃规定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的规则。在《招标投标法》第二条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但是,对于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招标投标项目,即:一种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一种是依法无须进行招标但招标人自愿选择招标的项目,是否均需严格按照前述第二条的规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