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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泉城水更清——记山东省济南市纪委、监察局第三案件检查室主任高月志

     

摘要

在明湖之畔、泉城济南,提起他,熟悉的人便会竖起大拇指:2003年,他被授予济南市党政机关廉洁勤政模范个人,并荣获二等功;2005年,荣获济南市职业道德十佳标兵;2006年,被评为济南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济南市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初.被中央纪委、人事部、监察部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十大标兵之一。从脱下军装的那一天起,他凭着坚强的党性、执著的信念,在纪检监察办案第一线一干就是18个春秋.先后主办和参与查办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0余起.其中大要案50余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亿元.仅2005年就主办了两起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大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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