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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账乡代管”后审计方式应改变

     

摘要

近年来,“村账乡代管”已在各地开始逐步推行,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村账乡代管”取消了村级会计机构。一般由乡镇经管站承担和代理会计核算职能,负责审核财务收支。但乡镇经管站又要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同时扮演了“会计”和“审计”双重身份的角色,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为了有效解决客观存在的会计主体与审计主体同一,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重合的矛盾,体现审计的客观公正,真正发挥农村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笔者认为农村审计方式今后应当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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