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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的理论和实践与《慈善事业法》之四如何对慈善组织进行分类

             

摘要

cqvip:慈善的本质是人利他的情怀和行为,核心是人,并不是组织。所以无论如何设定条件,都不可能将所有的慈善活动纳入组织之中。事实上,也没有必要。基于这样的认识,立法应鼓励一切慈善行为,重点规制的是法人慈善组织,将非法人慈善组织的慈善行为视为自然人的慈善行为一样进行鼓励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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