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关于同意修改《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批复

关于同意修改《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批复

         

摘要

<正>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关于修改〈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请示》 (东证董字[2003]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三条修改为:"公司的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720号。"二、同意《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十二条第二款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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