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关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营业部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

关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营业部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

     

摘要

<正>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营业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哈尔滨营业部(以下简称南方证券哈尔滨营业部)违规行为进行了调查。一、违规事实1997年12月至1998年4月间,南方证券哈尔滨营业部在客户不知道的情况下允许客户代理人张延军提取客户孙泓、郭禹鹏、张桂英资金98500元,允许张延军划转客户郭禹鹏、张桂英、丛连凤的资金222000元到客户孙泓、张艳美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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