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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香港怡富证券有限公司外资股业务资格展期的函

     

摘要

<正> 怡富证券有限公司:你公司董事长辛定华先生1999年3月30日致我会的函收悉。兹批准你公司从事外资股经纪业务和主承销业务的资格展期至200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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