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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法官与律师的关系

             

摘要

法官与律师,既不是"冤家"也不是"亲家",而是同为法律人的"本家",法官与律师之间不应当筑起"高墙"、铺设"隔离带",架设"高压钱",而是应当建立平等、尊重、互信、共荣的和谐共处的法律关系和工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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