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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假币抵债权也违法犯罪

     

摘要

@@ 编辑同志:rn去年,我借给朋友龚某人民币3000元,约定借款期限1年.到期后,龚某只还了2000元,还欠1000元迟迟无力偿还.最近我再次找到龚某要其还债,龚某说自己真的没有能力还,并提出用其捡到的6000元假币抵偿.我考虑到他确无还款能力,就收下了这笔假钱.事后我听人说持有假币也属违法,达到一定的数额或币量就构成持有假币罪.我想,我是迫于无奈收下假币的,情况特殊,应当情有可原,不应以违法犯罪对待.不知道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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