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宗教》 >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建设

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建设

         

摘要

朝阳市地处辽宁西部,曾是天主教热河教区和东蒙教区主教府所在地及许多海外佛教高僧大德的故乡,也是辽宁省宗教工作的重点地区之一。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在全市行政辖区内的7个县(市、区)的85个乡(镇、街)均有分布,现有信教群众22万多,占总人口7%,共有正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60处。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宗教工作部门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已经由主要依靠政策转变到政策与法规并行并重上来了。为了积极适应这一转变,朝阳市政府把加强宗教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建设,作为贯彻实施《条例》的重点来抓,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市和所辖7个县(市、区)均在政府序列中设立了宗教局,配备了具备执法资格和人数的专兼职宗教工作干部,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创造了条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