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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波兰发布进口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新法令波兰对进口的动物、肉类、其他动物源性食品、生物原料、非食用动物产品和动物饲料作出了新规定,这将涉及中国出口至波兰的动物及动物源性食品。根据波兰有关法律和2003年12月25日生效的波兰农业和农村发展部《运进波兰共和国领土商品健康证明样本令》,中国向波兰出口的动物及动物源性商品如果来自拥有在欧盟市场生产许可的厂家,则不需获得波兰总兽医师进口许可。这些商品包括:来自动物园,送往波兰动物园的动物;猫、狗、鸽子;两栖动物; 爬行动物;鱼、观赏蟹;实验室动物;蜜蜂、大蜂;幼狗;鲜猪肉及其制成品;用于饲料、技术和医药的猪血制品;用于饲料、未加工的猪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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