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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既遂是违法事实的要件 明示担保是判定真假的前提——简评《此案能否定性为制售假蜂蜜》

         

摘要

2001年第8期刊登的一文所载的案例(以下简称"蜂蜜案")又是一个在目前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行政执法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的案例,该案例同样引出了在基层执法实践中"执法的时机和技巧"问题和"违法行为定性的关键环节"问题,和前几期的几个案例一样,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讨论和分析这类问题是十分必要的,对指导我们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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