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质量万里行 >北京:提取公积金取消五类材料

北京:提取公积金取消五类材料

     

摘要

《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9月1日起施行。公积金业务办理过程中取消了以往需提交的异地购房证明、社保证明、退休证明、离职证明和补缴证明五项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等六项单据也全部取消。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