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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业收费办法元旦起施行公用设施收益归业主

             

摘要

2005年12月28口,北京市发改委、市建委联合发布《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这两个文件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每建筑平方米每月0.55元,普通住宅取消政府指导价,全部改为市场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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