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互补互济做好家庭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专访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徐晓东

互补互济做好家庭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专访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常务理事徐晓东

         

摘要

分布式光伏发电将来是个方向 记者:您怎么想到要在自己家里安装光伏发电? 徐晓东:我2009年年初从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室主任的职务上退休.在全国人大环资委工作期间,我参与了《可再生能源法》的执法调研工作,对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况有所了解. 《可再生能源法》在全国人大的立法实践中是有特点的,概括说有两个特点.一是通过快.一般说,一部法律至少要经过三审才能通过,个别法律甚至要十多年才通过.常委们认为这部法不仅重要而且紧迫,审议中意见分歧不大,经过二审不到一年就通过了.二是配套全.全国人大环资委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通过的法律有时得不到实施,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配套的法规和标准缺失.没有配套法规,法就没有办法执行.个别法通过7~8年,但配套政策没有.为避免出现上述现象,全国人大环资委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国务院提出按时出台配套法规的要求.《可再生能源法》通过后,全国人大办公厅第一次向国务院办公厅发函,请他们协调和督促有关的部门制定法规,并在函中附了需要制定的法规清单,大约不到20项.后来的《节能法》和其他法也逐步都提出要求,请国务院督促制定配套法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