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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标准实施对污染行业僵尸企业的处置效果

         

摘要

利用1998—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中国工业企业污染数据库的匹配数据,在基于松弛的方向性距离函数的Luenberg-er生产率指数测算企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基础上,采用多期DID方法实证检验了清洁生产标准实施这一环境规制政策对污染行业僵尸企业处置的影响及微观机制。通过一系列平行趋势检验、政策自选择问题处理、排除其他政策干扰因素和安慰剂检验,得到了稳健可靠的结论:①清洁生产标准实施对僵尸企业的复活和退出都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分别使得僵尸企业复活和退出的概率增加了1.7%和0.7%,相对于对照组平均水平,相对效果分别提升了10.8%和9.3%。②清洁生产标准实施对僵尸企业处置的影响存在企业污染密集度、企业所有制以及企业规模的异质性。对重污染行业、非国有僵尸企业复活和退出都有显著影响,但对轻污染行业、国有僵尸企业影响不显著。对大规模僵尸企业表现出更强的复活作用,而退出效应更多地体现在小规模僵尸企业。③地方财政分权水平的提升,加剧了地方环境规制不完全执行,抑制了清洁生产标准实施的僵尸企业处置效果。④微观机制方面,清洁生产标准实施显著增加了企业污染治理成本,并提高了企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通过合规成本效应和波特效应的发挥促进了僵尸企业处置。针对相关研究结论的政策启示是,在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实现全面绿色转型背景下,要求在当前颁布的清洁生产标准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清洁生产标准覆盖行业,不断完善清洁生产标准体系。研究结论还凸显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中央在环境治理方面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实现地方财权事权匹配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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