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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中小型企业设备维修组织形式的探讨

         

摘要

由于我国的中型或接近于中型的小型企业所采用的设备维修组织形式多数为“混合式”,即在企业内由设备部门负责全厂设备的基础管理,机修部门负责执行设备定期修理计划(大修和项修)和对使用部门的设备在出现较大故障时的抢修工作,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保养(包括一、二级保养)和日常设备故障的维修(由本单位配备的维修人员负责)。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可以是平级的。这一组织形式由于吸收了“分散式”和“集中式”的各自优点,所以在中小型企业中得到了普遍的应用。然而在目前的形势下,经济承包责任制的改革浪潮不但冲击着人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习惯,同时也相应地在不同程度上冲击了原有的设备维修组织形式。其突出的表现就是: 1.使用部门为了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指标,往往采取拼设备的手段.设备超负荷,带病运转等已成为经常现象,以致设备的实际使用寿命大大缩短。 2.使用部门的维修人员由于行政上受所在单位的管辖,所以在生产任务繁忙时,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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