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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2016年11月-2017年11月妊娠期患者药品不良反应回顾性分析

     

摘要

目的:了解四川省妊娠期(包括围产期)患者药品不良反应(ADR)发生的特点及规律,为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提供依据。方法:对2016年11月-2017年11月上报至四川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妊娠期患者ADR进行统计分析,包括上报来源及人员分布、患者基本情况、给药途径、药品分类及主要药品、累及系统/器官、分级及转归等。结果:共计上报1 309例(1 340例次)妊娠期患者ADR,其中医疗机构上报1 305例、经营企业上报3例、生产企业上报1例,医师上报986例、护士上报188例、药师上报133例、药品安全专员上报2例;859例为21~30岁,占比最大(65.62%);867例次由静脉给药引起(64.70%);引起ADR的药品种类以生殖系统用药(491例次,36.64%)、抗微生物药(479例次,35.75%)和血液系统药(110例次,8.21%)为主,主要药品为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187例次、13.96%)、注射用头孢唑林钠(122例次,9.10%)和缩宫素注射液(105例次,7.84%);ADR主要累及皮肤及其附件(517例次,33.95%)、胃肠系统(387例次、25.41%)和全身(175例次,11.49%);在1 309例妊娠期ADR中,一般ADR有1 251例(95.57%)、严重ADR有58例(4.43%,包括14例危及生命、7例住院时间延长和37例其他),患者好转592例(45.22%)、痊愈716例(54.70%)、未好转1例(0.08%)。结论:临床应加强对妊娠期患者的用药监测,特别是监护妊娠期子宫收缩药物和抗微生物药的不良反应,谨慎用药,促进妊娠期患者临床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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