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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出台

         

摘要

8月2日,国家局发布《加强药用辅料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首先明确了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和药用辅料生产企业的职责,强调药品制剂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责任人,凡因违法违规使用药用辅料引发的药品质量问题,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必须承担主要责任。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必须保证购人药用辅料的质撼,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对产品质量负责,严格执行《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对每批产品进行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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